時間:2020-03-18 來源:武漢網whw.cc 作者:whw.cc 我要糾錯
武漢市江岸區、江漢區、洪山區、武昌區、漢陽區、青山區、東西湖區、黃陂區、蔡甸區、江夏區、東湖風景區、武漢開發區等陸續發布通告和實施辦法,指導在外人員如何返漢。各區市民可以具體對照辦理。
江岸區
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在外人員返漢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堅持錯峰返程和分批實施,對在省外滯留的武漢市民立即啟動返漢安排,優先安排醫療防疫機構、防疫藥品、用品、藥械等生產經營單位、保障城市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群眾生活必需、經批準的重大工程以及重要國計民生相關企業等方面從業人員返回。
二、返漢人員須身體健康,沒有發熱、干咳、氣喘等癥狀,返回后須做好為期14天的健康監測,加強疫情防控。
三、返漢人員須向所在單位或社區提出返漢申請,并通過網絡、微信、QQ、傳真、電子郵件等便捷方式向所在單位或社區提出返回申請。在外團隊游客由組團旅行社負責組織返回游客統一填寫《申請表》。
四、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負責審核申請及統籌做好本轄區在外人員返漢工作。
五、返漢人員在返程途中應按《在外人員返漢健康須知》要求做好自身防護,嚴格遵守相關地區疫情防控要求,出現發熱等相關癥狀,要及時報告和就診。
江岸區防控指揮部返漢人員工作專班聯系電話:027-82732311
聯系人:朱林18171412770 鄭雷13163263978
江漢區
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在外人員返漢工作,特告知如下:
一、總體安排
(一)在外人員返漢堅持“自愿、有序、可控、平穩、安全”原則,堅持錯峰返程和分批實施。
(二)優先安排醫療防疫機構、防疫藥品、用品、藥械等生產銷售經營單位、保障城市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群眾生活必需以及重要國計民生等相關企業等方面從業人員返回。根據延遲開工開業開課的統一部署,再適時安排其他人員安全有序返回。
二、申報范圍
(一)在江漢區實際居住的在外武漢市民;
(二)單位地址在江漢區,且屬于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群眾生活必需等防疫單位的從業人員;
申請人符合以上兩個條件之一即可。
三、申報須知
(一)在江漢區實際居住的需返漢武漢市民應當是沒有發熱、干咳、氣喘等癥狀的身體健康人員,需如實完整填寫《在外人員返漢申請表》,并提交申請人目前所在地縣(市、區)防控指揮部出具的健康證明。經江漢區防控指揮部審核后,審核信息將通過電話或短信反饋。
(二)單位地址在江漢區,且屬于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群眾生活必需等防疫單位的從業人員,由用人單位負責提出需求,組織本單位返漢人員統一填報《在外人員返漢申請表》,并提供相關材料,匯總報送江漢區防控指揮部。經江漢區防控指揮部審核后,審核信息將統一反饋至單位。
(三)在外返漢人員在返程途中應按《在外人員返漢健康須知》要求做好自身防護。乘公共交通工具集中返程的,應積極配合相關工作人員做好體溫監測、身份核對、信息登記、隔離救治等工作。
(四)在外返漢人員返回后應積極配合所在街道、社區、用人單位做好為期14天的健康監測等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如出現發熱等相關癥狀,要及時報告和就診。
漢陽區
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在外人員返漢工作,特告知如下:
一、實施原則
(一)在外人員返漢按照“自愿、有序、可控、平穩、安全”原則,堅持錯峰返程和分批實施。
(二)優先安排醫療防疫機構、防疫藥品、用品、藥械等生產銷售經營單位、保障城市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群眾生活必需以及重要國計民生等相關單位從業人員返回。根據工作需要,再適時安排其他人員安全有序返回。 二、辦理條件
(一)返漢人員隔離期滿14天,無發熱、干咳、氣喘等癥狀;
(二)自愿返漢;
(三)返漢人員能夠嚴格執行《在外人員返漢健康須知》。
三、辦理流程
(一)個人申請。經當地健康審查同意后,按照一人一表如實填寫《在外人員返漢申請表》,報居住地街道(社區);
(二)社區和用人單位受理。因工作需要返漢的,申請人將申請表提交給工作單位,由工作單位匯總,按管理權限報街道防控指揮部或主管部門同意;自由行人員及在外探親武漢市居民,將申請表提交給居住地所在社區,社區匯總后,連同相關材料(含電子版)提交給各街道防控指揮部;
(三)區指揮部審批。區相關部門和各街道防控指揮部將材料(含電子版)提交區防控指揮部返漢工作組審批,審批結果將通過電話或線上形式反饋。
四、注意事項
(一)辦理過程全部采取無紙化操作;
(二)街道要主動做好銜接工作,確保區、街、社區、單位、申請人無縫對接;
(三)漢陽區防控指揮部返漢人員工作組咨詢電話:
李嘉琪(027-84843139),李曉薇(027-84869739),咨詢時間:每天8:30—17:30。
武昌區
武昌區辦理在外人員返漢流程:
1.辦理對象
堅持錯峰返程和分批實施,對在外滯留的武漢市民立即啟動返漢安排,優先安排醫療機構、防疫藥品、用品、藥保障公共事業運行、疫情防控、群眾生活以及重要國計民生相關企業等方面工作人員返回。根據延遲開工開業開課的統一部署,再適時安排其他人員安全返回。
2.辦理條件
第一,返漢人員隔離期滿14天,無發熱、干咳、氣喘等癥狀;第二,自愿返漢;第三,返漢人員能夠嚴格執行《在外人員返漢健康須知》。
3.辦理流程
第一,個人申請。按照一人一表填好申請表。
第二,健康審查。申請表填好后送目前所在地村委會(社區居委會)進行健康審查,經滯留所在地社區(村委會或醫療機構)同意。
第三,社區受理。社區主要審核申請人是否為本社區居民,詢問健康狀況,告知疫區面臨的健康風險,同意后社區蓋章。
第四,街道審核。社區初審以后將返漢人員申請表報所在街道審核,街道同意后蓋章。
第五,區指揮部審批。區指揮部審核同意返漢的,在《在外人員返漢申請表》加蓋公章。并由申請單位,街道或社區和旅行社將蓋章的申請表通過網絡發送到申請人,通知申請人有序放漢。
第六,企業人員返漢。由企業集中受理工作人員申請,審核后統一填寫《單位在外人員返漢申請表》,報區指揮部辦理審批手續,組織返漢員工嚴格執行《在外人員返漢健康須知》。
第七,轄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返漢。經單位審核同意后,統一填寫《單位在外人員返漢申請表》,直接報區指揮部辦理返漢手續。
4.在外團隊游客由組團旅行社負責組織返回游客統一填寫申請人材料,填寫《單位在外返漢人員申請表》,向區文旅局提出申請。
5.申請人返漢后2小時之內要到居住地所在社區進行報告和信息備案,有條件的應當主動居家隔離14天。用人單位和社區對返漢人員實行疫情防控雙重管理,監測返漢人員體溫不少于14天,發現返漢人員體溫異常或有其他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疑似癥狀的,應當立即按照防疫有關規定上報并采取隔離等措施。
咨詢電話:88936216郵 箱:449820096@qq***辦理時間:8:30—17:30
青山區
根據武漢市青山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部署要求,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在外人員返漢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滯留在省外的武漢青山市民,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群眾生活必需、經批準的重大工程以及重要國計民生相關企業等方面從業人員可予返漢。堅持錯峰返程、分批實施,其他人員適時安全有序返漢。
二、返漢人員須身體健康,沒有發熱、干咳、氣喘等癥狀,返回后須做好為期14天的健康監測,加強疫情防控。
三、返漢人員須向所在單位或社區提出返回申請(可下載填寫《在外人員返漢申請表》)。在外團隊游客由組團旅行社負責組織返回游客統一填寫申請表格。
四、區、街道疫情防控指揮部負責審核申請及統籌做好本轄區在外人員返漢工作。
五、返漢人員在返程途中應按《在外人員返漢健康須知》要求做好自身防護,嚴格遵守相關地區疫情防控要求,出現發熱等相關癥狀,要及時報告和就診。
洪山區
現將洪山區疫情防控期間在外人員返漢審核流程公告如下:
一、申請對象
滯留在外的武漢市民,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群眾生活必需、經批準的重大工程以及重要國計民生相關企業等方面從業人員可予返漢。堅持錯峰返程、分批實施,其他人員適時安全有序返漢。
二、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返漢人員應當是沒有發熱、干咳、氣喘等癥狀的身體健康人員;2.自愿返漢,并充分知曉在疫區面臨的健康風險;3.嚴格遵守《在外人員返漢健康須知》(附件1),遵守相關地區疫情防控要求;4.有明確的返漢時間和返程方式安排;5.因工作需要返漢人員須經單位同意。
三、申請人需提交的材料
1.一人一表,填寫《在外人員返漢申請表》(附件2);
2.滯留所在地社區(村委會)或醫療機構、疾控部門、集中隔離點出具的《健康狀況說明》(附件3)或《解除醫學觀察告知書》;
四、申請時間
申請人應當至少于擬返程日的3天前向所在單位或社區提出申請。
五、辦理流程
1.在漢有工作單位因工作需要返漢的,申請人將《在外人員返漢申請表》、《健康狀況說明》或《解除醫學觀察告知書》(以下簡稱“申請人材料”)提交給工作單位。單位審核后,填寫《在外返漢人員申請匯總表》(附件4),承諾做好返漢人員健康管理。有區級行業主管部門的單位,向區級行業主管部門申請;無區級行業主管部門的單位,向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申請,提交申請書、《在外返漢人員申請匯總表》(含電子版)、申請人材料(含電子版)。行政機關單位直接向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返漢工作組辦公室申請,提交申請書、《在外返漢人員申請匯總表》(含電子版)、申請人材料(含電子版);
2.在外團隊游客由組團旅行社負責組織返回游客統一填寫申請人材料,填寫《在外返漢人員申請匯總表》,向區文化旅游局提出申請;
3.自由行人員、在外探親武漢市居民通過網絡將申請人材料提交給居住地所在社區。社區審核申請人是否為本社區居民、詢問健康狀況、告知疫區面臨的健康風險,填寫《在外返漢人員申請匯總表》(含電子版),并同申請人材料(含電子版)一起提交給各街道辦事處(鄉人民政府);
4.同一家庭中申請返回的成員非因工作返漢的,向居住地所在社區提出申請;同一家庭申請返回的成員均因工作返漢但單位不同的,分別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
5.各行業主管部門及街道辦事處(鄉人民政府)初審核后,將審核報告、《在外返漢人員申請匯總表》(含電子版)、申請人材料(含電子版)提交給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返漢工作組辦公室審核;
6.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審核同意返漢的,在《在外人員返漢申請表》加蓋公章,并由申請單位、社區或旅行社將蓋章后的《在外人員返漢申請表》掃描件或者照片通過網絡發送給申請人,通知申請人有序返漢;審核不通過的,由行業主管部門、街道、社區做好有關解釋工作。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返漢工作組辦公室做好有關資料保管備查工作;
7.申請人返漢后2小時內要到居住地所在社區進行報告和信息備案,有條件的應當主動居家隔離14天。用人單位和社區對返漢人員實行疫情防控雙重管理,監測返漢人員體溫不少于14天,發現返漢人員體溫異常或有其它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疑似癥狀的,應當立即按照防疫有關規定上報并采取隔離等措施。
六、咨詢電話
洪山區返漢工作專班咨詢電話:(027)87397068,咨詢時間:08:30-17:30。
洪山區區級行業主管部門咨詢電話一覽表:
洪山區街(鄉)、社區返漢工作咨詢電話一覽表:
蔡甸區
根據蔡甸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部署要求,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在外人員返蔡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滯留在省外的蔡甸居民,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群眾生活必需、經批準的重大工程以及重要國計民生相關企業等方面從業人員可予返蔡。堅持錯峰返程、分批實施,其他人員適時安全有序返蔡。
二、返蔡人員須身體健康,沒有發熱、干咳、氣喘等癥狀,返回后須做好為期14天的健康監測,加強疫情防控。
三、返蔡人員須向所在單位或社區提出返回申請,可下載填寫《在外人員返蔡申請表》(附件1)。在外團隊游客由組團旅行社負責組織返回游客統一填寫申請表格。擬開工企業須向所在街鄉(開發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提出返回申請,可下載《蔡甸區在外人員返蔡申請受理聯絡方式匯總表》(附件2),查閱各街鄉(開發區)防控指揮部聯絡方式。
四、各街鄉(開發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負責審核申請及統籌做好本轄區在外人員返蔡工作。
五、返蔡人員在返程途中應按《在外人員返蔡健康須知》(附件3)要求做好自身防護,嚴格遵守相關地區疫情防控要求,出現發熱等相關癥狀,要及時報告和就診。
江夏區
為做好我區疫情防控期間在外人員返漢申報工作,通告如下:
在外人員返漢實行“自愿、有序、可控、平穩、安全”原則,堅持錯峰返程和分批實施。優先安排醫療防疫機構、防疫藥品、用品、藥械等生產經營單位、保障城市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群眾生活必需、經批準的重大工程以及重要國計民生相關企業等方面從業人員返回。
其他人員根據延遲開工開業開課的統一部署,再適時安排安全有序返回。
強化過程管控,返回人員應當是沒有發熱、干咳、氣喘等癥狀的身體健康人員,返回后必須做好為期14天的健康監測,避免疫情擴散。
1、省外探親訪友或自由旅行的江夏市民
對在省外探親訪友或自由旅行的江夏市民,按照屬地原則,如實填寫《在外人員返漢申請表》,并通過網絡、微信、QQ、傳真、電子郵件等便捷方式向所在社區提出返回申請。由街道、社區負責收集匯總返回人員申請表格,蓋街道或社區公章后,以掃描、拍照的方式報區防控指揮部返漢人員工作組初審,并由區防控指揮部返漢人員工作組及時統一上報區防控指揮部。
2、機關、事業及企業單位人員
對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群眾生活必需等防疫單位從業人員返回的,由用人單位負責提出需求,組織返回人員填報《在外人員返漢申請表》,用人單位蓋章后,以掃描、拍照的方式報區防控指揮部返漢人員工作組初審,并由區防控指揮部返漢人員工作組及時統一上報區防控指揮部。
3、滯留省外的江夏旅游團隊
對滯留省外的江夏旅游團隊,由組團旅行社負責組織返回游客統一填寫《在外人員返漢申請表》。區文化和旅游局統籌,與旅游團隊所在地防控指揮部聯系,商請對方支持,指導組團旅行社確定返回人員名單和返回日期,并提出返程路線、交通方式等具體工作方案,區交通運輸、衛生防疫部門以及各街(辦事處)、管委會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江夏區新型肺炎防控指揮部返漢人員工作組下設辦公室在區人社局辦公,聯系電話:027—87916691
東西湖區
黃陂區
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在外人員返陂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滯留在省外的黃陂居民,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群眾生活必需、經批準的重大工程以及重要國計民生相關企業等方面從業人員可予返陂。堅持錯峰返程、分批實施,其他人員適時安全有序返陂。
二、返陂人員須身體健康,沒有發熱、干咳、氣喘等癥狀,返回后須做好為期14天的健康監測,加強疫情防控。
三、返陂人員須向所在單位或社區提出返回申請(可下載填寫《在外人員返漢申請表》)。在外團隊游客由組團旅行社負責組織返回游客統一填寫申請表格。
四、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負責審核申請及統籌做好本轄區在外人員返陂工作。
五、返陂人員在返程途中應按《在外人員返漢健康須知》要求做好自身防護,嚴格遵守相關地區疫情防控要求,出現發熱等相關癥狀,要及時報告和就診。
武漢開發區
東湖風景區
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在外人員返漢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滯留在省外的武漢市民,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群眾生活必需、經批準的重大工程以及重要國計民生相關企業等方面從業人員可予返漢。堅持錯峰返程、分批實施,其他人員適時安全有序返漢。
二、返漢人員須身體健康,沒有發熱、干咳、氣喘等癥狀,返回后須做好為期14天的健康監測,加強疫情防控。
三、返漢人員須向所在單位或社區提出返回申請(可下載填寫《在外人員返漢申請表》)。在外團隊游客由組團旅行社負責組織返回游客統一填寫申請表格。
四、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負責審核申請及統籌做好本轄區在外人員返漢工作。
五、返漢人員在返程途中應按《在外人員返漢健康須知》要求做好自身防護,嚴格遵守相關地區疫情防控要求,出現發熱等相關癥狀,要及時報告和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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